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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公共服务公益项目执行单位的通知

2023-11-23 07:49:39

为加强公益项目的实施,推动慈善项目的开展,支持慈善组织在更大范围依法展开公益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有关规定,我基金会决定遴选公益项目实施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自愿申请、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优中选优。

二、遴选内容

“健康中国系列活动”主要内容宣传党的中医方针政策、大力弘扬中医文化,集中展现中医悠久的历史,科学的理论,独特的方法,良好的疗效,让社会更加了解中医,让中医更广泛地进入农村,进入社区,进入家庭,为维护人民健康服务。

三、遴选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社会组织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主体在慈善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或一定代表性。

(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系统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未因违反慈善法被责令停止活动或受到行政处罚。运营主体是社会组织的,该社会组织近3年内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运营主体具有相应的慈善资格或慈善项目实施案例。其中,事业单位、企业应提供三年内不少于三次具有影响力的慈善活动或科研成果;社会组织应提供一年内公益科研成果报告。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遴选程序

(一)材料申报。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主体于1126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遴选专用邮箱(邮件主题设置为xxx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2.情况汇编,包括资质、信用状况、用户规模、硬件条件、团队构成、模拟页面、流程设计、风险防范、资金保障、服务承诺、影响力和代表性、特色模式、佐证材料、与主营业务结合的方案、以往参与公益情况等。

(二)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收集申报材料后,基金会组织第三方人员对申报材料是否完备、运营主体是否合法、信用记录是否良好等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三)现场答辩和评审。基金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公益慈善领域专家、慈善组织代表、捐赠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通过形式审查和现场答辩,开展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并结合参评的申报材料、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和排名,提出建议名单。

五、其他遴选安排和遴选纪律

(一)对申报机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为体现信息公开与透明,11月下旬,择机举行集中公开答疑(具体通知请关注邮箱通知);遴选结果产生前,除集中公开答疑外,不接待来人来访。

(二)允许并鼓励参评单位创新,但不得逾越法律政策的禁止性规定,不得突破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基本要求。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遴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可通过基金会门户网站了解具体进展。

 

 附件:项目申报表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

                              20231122

 

 

                    

联系人:张启腾

联系电话:13911630223

电子邮箱:crfggf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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