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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王小鲁称灰色收入主因权力失范

2013-09-24 09:32:43

 最近中国改革研究基金会研究员王小鲁执笔的《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对全国各地5344户城镇居民的家庭情况调查和最新统计数据测算,2011年居民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当年GDP的12%。

  灰色收入一般是指基于现有的制度框架和交易秩序无法甄别来路的非法收入。当然,报告最具警示的不单是6.2万亿元灰色收入,而是其发展演绎特征:目前国内灰色收入的膨胀趋势,与2009年以来的积极财金政策有关;灰色收入呈散射状态,统计收入与推算收入正由最高收入群向中等以上收入家庭发散,已严重侵蚀了社会正常的分配秩序,这与人们对现实的感知是合拍的。

  同时,该调查为提高数据真实性,在样本统计基础上,采用了定向调查方法和技术分析方法,即在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间构建了函数关系,无疑可规避灰色收入的隐秘性,缓解统计数据不完备性和失真。综合解析,灰色收入膨胀的根源在于权力的失范和市场秩序的退化。

  不过,报告作者认为,由于灰色收入的存在,GDP总量数据也存在遗漏,则是难以逻辑自洽的。事实上,不论是基于生产法,还是收入法和支出法统计的GDP,很难应计尽计而存在误差疏漏,但灰色收入是基于交易秩序的合法、合规与否而言的。具有逻辑自洽的诠释是,灰色收入主要派生于制度秩序下的生产和交易环节,并已反映在GDP统计。

  灰色收入突出体现为权力对资源的占用和支配,即灰色收入透射出国内日趋严峻的人格化交易和非市场化交易成本。灰色收入的井喷与2009年以来的宽松财金政策有关,透析出大量灰色收入集中在投资主导的生产和交易环节,即主要的灰色收入不是游离于GDP统计之外,而是根植于经济社会活动中。如权力把投资生产环节蜕变成了一个灰色收入空间,使灰色收入体现为投资耗损或资本消费,这典型地表现为近年来中国固定资产投资额与固定资本形成额的非正常差额。同时,部分灰色收入滋生于行政审批权下的交易环节,以非市场交易成本的形式侵掠私人部门财富,最为典型的是目前国内过高的交易成本,很大部分源自监管被俘获引发的非市场交易成本,即部分公务人员基于手中权力进行寻租设租。

  鉴于政府与市场、社会边界不够清晰,经济社会秩序的制度性漏洞,目前国内巨额的灰色收入反映几乎所有生产和交易活动都变成了灰色收入的潜在分配市场。这反映灰色收入更具危害性和破坏性。即灰色收入更隐秘更直接地侵吞着制度和秩序的正当性,任其发展将最终使社会约定俗成的制度和市场秩序遭遇颠覆性破坏,使所有经济社会主体更倾向于敬畏灰色收入的“潜规则”,而对制度和市场秩序的“明规则”不屑一顾。如目前大规模政府和国企投资,相比权力在经济社会交易环节的设关卡要,更具隐秘性和收益最大化,这使部分手握公权的官员更倾向于上大项目,加大政府和国企投资,以增厚自身灰色收入空间。

  由此可见,当前不断膨胀的灰色收入警示,加强行政体制改革,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边界,压缩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不仅有助于遏制灰色收入的蔓延,更是重塑居民对现有制度和市场交易秩序信任的应然之举。否则,若未有效厘清权力的行权边界,摒弃政府经济建设型职能,灰色收入的蔓延最终将令经济社会陷入失序失控状态,使私人部门对财富失去安全感,加剧内资外流和欧美资本回流,放大经济系统性风险敞口。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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