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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茶光互补乡村振兴试点创建征集函

2025-06-19 10:38:1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5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指导的关于“高举红色旗帜奋进伟大征程 推动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系列公益活动(20236月启动)工作部署,现就2025年茶光互补乡村振兴试点征集工作函告如下:

一、试点目标

通过创建150个茶光互补乡村振兴试点,实现空间利用创新,构建“上层光伏发电、中层茶树种植、下层生态保育”的立体开发模式,因地制宜促进茶园立体空间开发利用,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推动茶光互补产业园区成为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探索形成“政、企、农”合作的茶产业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地方有产业、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新格局,为茶产业提升、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光照资源

年均有效光照达到950小时以上

(二)茶园选址要求

1.茶园规模10000亩起步,山地坡度不大于30°,单块土地面积不低于1000亩,场地连片。

2.对于山地茶园的要求

1)土地的朝向,应选择朝南向的阳坡、土地之间连片且不能有大型的沟壑;

2)山坡紧贴公路的地应远离公路20米左右,尽量不要选取山地里有高压线路穿过的土地,应为避开线路廊道安全距离后对土地利用率降低,大型机械施工受限等;

3)山地的地质不容易出现山体滑坡、无大面积石头、地质条件稳定的区域。

3.茶园土地性质与用途:

茶园的土地性质和用途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环保要求(符合建设光伏项目用地属性,即不能涉及基本农田及林地),茶园产权清晰且不存在纠纷。

(三)电力接入条件

110kv/220kV/330kV的变电站最大距离在30km以内。

(四)施工及运输条件

通往茶园及茶园周边的交通状况与道路通行能力良好,对于大型设备的运输不受道路的影响。

茶园附近具备施工用水及用电的条件。                       

三、申报要求

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提交试点申请,申报时间截止到2025929日。

四、试点确认

基金会组织能源、茶业、投资、设计等方面的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后对试点单位予以确认。                                       

五、茶光互补乡村振兴试点政策

根据实际情况,投资建设单位给予试点单位每年300元至800/亩的土地租金,租金逐年支付合计为25年;达到三万亩(含)以上,每个试点给予2000万元的专项补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胜强;联系方式:13911392183010-59194641CHNCRF@163.com

 

附件:茶光互补乡村振兴试点申请表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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